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官員及有關專家正在就水價在部分城市調研。消息人士稱,此次調研的重點之一,是外資在中國水務[1.96 0.00%]市場的影響,以及外資與這一輪水價上漲的關系等。中國多個城市上調水價,外資水務企業(yè)被認為是漲價的操縱者,并被指壟斷了中國水務市場。
全國工商聯環(huán)境商會秘書長駱建華表示,“從外資企業(yè)簽約項目的處理能力來說,在華主要外資企業(yè)目前所有簽約項目的供水總能力不到全國供水總能力的10%,排名第一的威立雅水務實際市場占有率不到3%” ,所以外資在中國水務市場遠未達到壟斷地位。但是從當前部分地方水務市場大力引進外資與民資的發(fā)展態(tài)勢來看,外資與民資在中國水務市場所占份額將會越來越大,直至最終達致壟斷地位,卻并非沒有可能。而衡之以自來水這種商品所具有的特殊屬性,以及外資與民資進入水務市場可能產生的影響,部分地方水務市場盲目引進外資,可以說是步入了歧途。
自來水是一種商品,但又是一種特殊的商品,因為老百姓無論窮富都要消費這種商品。這就決定了自來水必需具有某種程度上的公益屬性,其價格必須考慮到經濟困難人群的承受能力,定價必需維持在一個相對低的水平之上。而逐利是資本的本能,外資進入中國水務市場必然要以贏利為目的,這就與自來水所具有的公益屬性相沖突,就必然要導致自來水的相對高定價,從而導致突破低收入人群的承受能力,讓部分低收入人群用不起水。這也正是凡是引進外資的地方水價都更高,并因此而引發(fā)民眾批評與不滿的原因之所在。
也正因為自來水具有公益屬性,其價格需要維持在公眾普遍能夠承受的程度上,這就決定了唯有國有資本才是自來水供應的適格主體,因為唯有國有資本才能做到在自來水供應上不以贏利為目的。另外,低收入人群也有權要求政府保障其包括基本用水在內的基本生活需求,公眾作為納稅人也有權要求政府在公用事業(yè)上提供相對廉價的服務。正因為如此,政府不但應當承擔不以贏利為目的、零利潤向公眾供應自來水的責任,而且還應在自來水生產與供應成本升高情形下通過提供補貼方式穩(wěn)定自來水價格。唯其如此,自來水所具有的公益屬性才能得到彰顯,廣大低收入人群才會不至于用不起水,公眾作為納稅人才能享受到相對低廉的公共商品價格。
部分地方所以出現水務市場大力引進外資與民資做法,說到底是因為這些地方的政府試圖通過引進非國有資本而在自來水供應上甩包袱、撂擔子,是政府拒絕對低收入人群與公用事業(yè)承擔責任的結果與體現。實際上,在包括自來水供應在內的公用事業(yè)領域進行改革探索并非不可以,但是“國退民進”、引進外資等只適用于競爭性領域,而不能將其簡單移植到非競爭性質的公共服務行業(yè),否則必定會造成公眾基本福利缺失,并引發(fā)社會道德風險。
改革并不等同于漲價,改革更不意味著政府可以拒絕對民生與公共事業(yè)承擔責任,反之,越是進行改革越是需要政府對民生與公共服務承擔起更大的責任,以能讓改革與發(fā)展的成果更多地惠及于民,讓公眾更多地享受到改革與發(fā)展帶來的實實在在的好處,如此,改革與發(fā)展的初衷才能得到更大程度上的體現,各領域改革也才能在得到民眾更廣泛支持情形下得到更為有力的推進與深化。